泰安市规划局采取措施加强城市“绿线”管理

27.11.2015  09:43

    泰安市规划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实行城市“绿线”管理制度,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明确规划要求,结合近期建设规划编制,修改完善绿地系统专项规划,明确城市绿线。在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明确规定不同类型用地的绿化率控制指标和绿化用地界线的具体坐标;在组织编制或审批修建性详细规划时,明确绿地布局,提出绿化配置的原则或者方案,划定绿地界线。严格规划实施,依法依规审批、调整城市绿线,明确要求各类建设工程与其配套的绿化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对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及时限期迁出。加强监督检查,将批准的城市绿线向社会公布,方便公众查询,接受公众监督;对城市绿线的控制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定期对城市绿线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纠正。(张  静  韩长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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