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财政多措并举助推生态林场建设

23.02.2016  22:10

东营是退海之地,土壤盐碱程度较高,森林资源匮乏,为切实改变现状,推动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东营市委市政府2012年出台了关于加快生态林场建设的意见,在中心城周边、骨干河流两侧及沿海地区建设11处生态林场。四年来,市财政采取多项措施助推生态林场建设,目前,林场实际完成建设面积达24.67万亩,有效改善了生态环境,保障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是加大投入促建设。 十二五期间,市财政共投入资金3亿元对生态林场建设给予补助。在经营期内,财政按每亩每年分别补助500元、400元的标准,给予在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上营造的公益林补助;按林场基础工程配套实际投入情况,给予一定数额的一次性补助。


二是出台办法促管理。 为规范生态林场建设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出台了《东营市生态林场建设市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资金的使用范围、标准、拨付方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切实做到了“有制度规范、按程序运行”。


三是严格监管促规范。 2015年,市财政局、林业局、市审计局组成联合验收小组,聘请专业测绘公司对全市生态林场进行了普查测量,并对档案资料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严格的监管,促进了资金的高效使用和生态林场的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