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

10.11.2016  21:37
 

  11月9日,日照市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

  据了解,日照市将下放环检机构入网监管权、加强审核备案,严厉查处环检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

  我市将严格实施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严格规范新生产机动车和在用车排放检验,加强对高排放车辆的环保达标监管。今后环保部门不再发放环保标志,交警部门不再上路查处环保标志,机动车安检机构的排放检验合格报告,通过监管系统上传公安交警部门,对于检验结果不合格、检验报告未签字盖章的,一律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此外,今后对在用机动车环检机构不再委托,对机构数量和布局不再控制。环保、质监部门将加强协作,鼓励、引导环检机构和安检机构同地建设,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机动车环保检验周期与安全技术检验周期一致,免于安全检验上线检测的车辆(含外地转入车辆)不再进行排放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