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潍坊德州三市通报3起典型问题

15.06.2019  14:51

    利津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王泽武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利津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王泽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东营市纪委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王泽武简历:

    王泽武,男,1972年10月出生,汉族,山东利津人,研究生学历,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利津县原大赵中学教师、团委书记,利津县盐窝镇团委副书记、书记,镇政协办副主任,镇党委委员、信访室主任、人武部部长,利津县原北岭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乡长,利津县纪委委员、陈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利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副书记、主任科员。2011年12月至2015年8月任利津县委候补委员,汀罗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2015年8月至2016年12月任利津县委候补委员、陈庄镇党委书记;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任利津县委候补委员、县政府党组成员;2017年1月至2017年2月任利津县委委员、县政府党组成员;2017年2月起任利津县委委员、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诸城市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理事长李树国因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刑罚

    近日,由临朐县监察委员会调查、临朐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诸城市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理事长李树国涉嫌贪污、受贿案,经临朐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依法作出判决。李树国当庭表示认罪,服从判决,不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

    经法院审理认定,李树国在担任诸城市人民医院副院长、党委书记、院长(理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案数额4429041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骗取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00元;依法扣押的涉案款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德州市纪委通报陵城区城管局对待群众合理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问题

    近日,德州市纪委对陵城区城管局对待群众合理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了初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市纪委将有关问题交陵城区纪委立案处理。陵城区城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洪勇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陵城区城管局分管负责人卢清胜负有直接责任,受到诫勉谈话;陵城区城管局现任党组书记、副局长窦松波(主持工作)到任后,在了解到事情原委后及时整改,主动认领责任,违纪情节较轻,受到批评教育。

    经查,群众多次反映陵城区西关棉厂家属院地势低洼,污水内灌无法排出,住户家中厕所无法使用,造成生活不便,要求对原有公厕进行改造。2018年10月,市级有关领导到陵城区现场接访,要求陵城区政府尽快协调有关部门妥善解决,随后陵城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也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对公厕就地改造,并明确陵城区城管局作为责任部门负责公厕改造。在市、区多名领导批示要求下,陵城区城管局仍然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从2018年10月市级有关领导现场接访到2019年4月市纪委介入调查,历时5个多月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介入调查后,陵城区城管局用半个多月的时间便完成了公厕改造。

    张洪勇等人落实上级安排部署打折扣、搞变通,对分内的工作,依赖上级过问、领导批示推着走,甚至上级过问、领导批示仍然被动应付、敷衍了事,作风不严不实;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无动于衷、被动应付,抱有“能少一事就少一事”的思想,怕给自己添麻烦,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效率低下,伤害了群众感情,影响了党委政府形象。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切实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坚决抵制各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