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成效明显
2014年,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奔着问题去”,依靠改革创新工作,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严惩重罚违法违规行为,最大限度降低食安风险隐患,确保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制度红利奠基监管底色
职能调整实现平稳过渡。全市10个县(市)区组建成独立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高新区设立市场监管局。成立6个综合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全市143个乡镇(街道)设立146个食品药品监管所。出台《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成立行政审批办公室,整建制搬入市行政审批大厅;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22项审批要件;开展行政权力清单梳理工作,梳理汇总7类行政权力共215项,建议调整或取消21项。行政审批时限提速60%。印发《济南市食品安全工作行政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济南市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约谈办法(试行)》,强化对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出了问题“约谈+追责”一把手。
针砭时弊 敢于亮剑
全市96.7%的“三小”单位纳入监管,启动实施餐饮单位“明厨亮灶”行动。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清洁厨房工作,推荐省级清洁厨房182家。检查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1542家,责令整改349家,立案查处58家,罚没款90余万元,移送公安机关2起。检查食用明胶生产经营单位421家,抽检阿胶及其制品、原料中含有明胶的保健食品47批,查处违法案件54起。开展食品领域10项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食品经营户107441户,责令整改21226家,取缔违法经营单位480家,处罚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194家,涉案货值4482.08万元。开通首条“66666111便民购药服务热线”,接听各类热线38376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受理市民投诉举报7965件,投诉举报交办件办结率达100%,满意率达97.1%,根据投诉举报提供的线索立案198件。新增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箱300个,回收网点达到500个,全年回收过期失效药品146.42万盒(瓶)。全部在产无菌药品生产企业和50%以上非无菌药品生产企业通过新版GMP认证,84家药品批发企业、701家药品零售企业通过新版GSP认证。
传统监管与科学监管携手并进
启用“济南食品药品监管移动执法平台”,首期8.3万家食品流通和餐饮单位纳入移动执法。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新实验楼建设有序推进,完成检验检测中心扩项,拥有药品检验方法156个,食品检验方法580个,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参数14686个。全年共完成各类药品化妆品等检验2733批,评价性药品抽验合格率97.7%,收集上报药械安全性监测报告17130例。完成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抽样6663批次。率先在106家药店开展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工作;实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黑名单”制度;在全省探索建立“体验方式经营医疗器械安全公示制度”;制定《关于加强食品摊贩监督管理的意见》、《济南市鲜奶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加强对新兴业态的管理。制定济南市食品药品安全专家委员会章程,推动食品药品专家库建设,公开聘任200名社会监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