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要求相关市高度重视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过程

15.12.2017  03:02

  12月13日,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向济南、淄博、枣庄、东营、济宁、泰安、莱芜、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人民政府发函,要求各市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果断采取响应措施,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经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会商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及省气象台,12月14日至15日,我省有一次中至重度污染过程,主要集中在鲁西北、鲁西南和鲁中西部地区,涉及城市包括济南、淄博、枣庄、东营、济宁、泰安、莱芜、德州、聊城、滨州、菏泽。   

  截止目前,以上各市均发布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除淄博市于12月14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外,其它10个市均于12月14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省级强化督查组、巡查组将对各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和应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