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师范类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工作的通知

09.02.2015  14:23

鲁教学字〔2015〕2号

各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2015年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强就业市场建设,开辟毕业生就业新渠道,促进师范类毕业生更充分就业,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师范类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4〕19号)要求,经过申报、审核、确认等程序,确定山东师范大学等8所高校承办我省2015年师范类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为做好供需见面会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

2015年我省师范类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由省教育厅主办,由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鲁东大学、聊城大学、临沂大学、泰山学院、枣庄学院和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高校分别承办8场供需见面会

二、参加人员和单位

(一)我省2015届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及往届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师范类高校毕业生。

(二)邀请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省直有关单位、中央驻鲁单位、各类企业等参加。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各承办高校要成立供需见面会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就业市场建设,拓展就业新渠道,积极推动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就业,努力促进毕业生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

(二)大力宣传,精心组织。 各承办高校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积极邀请更多类型的用人单位来校招聘;要以供需见面会为契机,加大对国家和省关于毕业生就业各项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现场悬挂“山东省2015年师范类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会标。各高校要通过主题班会、微信、QQ群等多种形式加强毕业生诚信教育,引导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诚信签约。

(三)统筹安排,细致服务。 各承办高校要认真做好供需见面会的会场布置、人员接待等后勤保障工作,适当提供一定数量的试讲教室,尽可能为用人单位和广大毕业生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不得面向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四)周密部署,确保安全。 各承办高校要把安全放在首位,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制定详细的招聘活动实施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安保工作,消除各种隐患,现场安排足够治安和交通警力维持秩序,保障人员疏散和车辆出入安全,确保供需见面会有序进行。

(五)认真总结,积累经验。 各承办高校认真总结供需见面会组织经验,不断探索加强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的新形式、新举措,要在供需见面会结束后一周内,以学校正式文件形式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包括见面会组织情况、工作措施、主要成效及工作建议等),并填写《师范类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情况统计表》(附件2),一并报至我厅。

(六)积极参与,促进就业。 各市教育局要加大工作力度,统一组织市、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积极参加各场供需见面会;对于编制已落实、有招聘计划的要认真做好招聘工作,暂时没有落实招聘计划的也要积极参加供需见面会,认真做好宣传和调研工作;与我省师范类高校紧密配合,做好师范类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共同促进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就业。请各市教育局于2015年2月28日前将《各市教育局组织参加师范类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情况统计表》(附件3)报送至我厅。

联系电话:0531-81676767,联系人:任楠,邮箱:[email protected],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29号山东省教育厅学生处1312房间,邮编:250011。

附件:1. 各场供需见面会举办时间及承办高校联系方式

          2. 师范类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情况统计表

          3. 各市教育局组织参加师范类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情况统计表         

                                                          山东省教育厅

                                                              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