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在帝豪斯健身退卡未果 转卡需交500元费用

20.10.2014  12:15

 

  “自己办理的健身卡没有使用过,转给别人怎么还收取转卡费?”近日,市民张丹(化名)反映,在帝豪斯健身申请退卡一直未果,转卡需要交纳500元费用。

  张丹称今年6月,帝豪斯健身到她的工作单位推销优惠办卡,她花费1600元办理了一张2年有效期的健身卡,“办卡时我不在现场,是我同事用我的身份证代办的,卡属于记名卡”。根据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规定,记名卡不得设有效期,不记名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

  由于与工作时间冲突,张丹一直未使用健身卡,今年9月份,她到帝豪斯健身申请退卡时,被告知无法办理,“我的会籍顾问当时已经调走了,前台工作人员说根据合同规定,特价卡不能退,如果转给别人的话,需要交500元转卡费”。

  “当初办卡时,并不知道这个卡不能退,本以为转卡不需要太大成本,怎么会收取这么高费用?”张丹对此不满。

  17日,帝豪斯健身工作人员称,张丹办理的健身卡属于特价卡,原价3000多元,根据公司规定,特价卡不允许停卡、转卡、退卡,“这些规定合同里都有,会员在办卡时我们也会告知。”而对于记名卡不得设有效期的规定,他表示不知情。

  对于500元的转卡费,该工作人员称“不清楚当时的协商过程”,“卡属于记名卡,只限会员本人使用,为了防止倒卖,我们是不允许转卡的”。他同时承诺,将进一步与张丹协商此事,争取让对方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