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领导干部联系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办法

05.04.2017  19:05

为进一步加强与非公有制企业的联系,积极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根据《山东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各级领导干部联系服务非公有制企业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精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印发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领导干部联系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契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主线,围绕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目标要求,聚焦服务我省“高精尖缺”人才创办企业,从联系对象、联系内容、联系方式、服务保障等四个方面健全工作机制,以更好发挥企业家才能,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办法》明确,厅(局)领导联系服务的非公有制企业以国家“千人计划”专家、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为主,提出了开展引导教育、推动支持政策落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问题等重点任务,引导企业加强党建工作、履行社会责任,宣传解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采取措施推动政策落地,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联系企业确定后,通过定期走访调研、建立沟通等方式,了解企业诉求,更好搭建制度化沟通平台,助推企业发展。(人才开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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