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记录归档提出明确要求
20.08.2015 14:01
本文来源: 档案局
为贯彻国家档案局关于“指导同级司法部门,新建立执法档案、领导干预司法档案、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档案”要求,青岛市档案局积极与青岛市委政法委联系,探讨“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记录”“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归档办法。
7月21日,青岛市以“两办”名义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司法机关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记录报告制度,全面、如实记录承办案件从受理到结案的每个阶段遇到的干预行为,将违法干预记录信息存入相关案件档案正卷保存。《意见》印发为青岛市(区、县)两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加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记录归档工作提供了抓手和依据。青岛市档案局下一步将按照《意见》要求,加大对司法机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记录归档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有关记录完整归档和安全保存。
本文来源: 档案局
20.08.2015 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