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益名泉春晓供暖费贵的离谱 40平公寓竟收2000多元

16.11.2015  11:16
南益名泉春晓供暖费贵的离谱 40平公寓竟收2000多元 - 山东华网
南益名泉春晓供暖费贵的离谱 40平公寓竟收2000多元 - 山东华网
来源: img01.e23.cn

该小区公寓楼个人住宅和商业办公混用,从外观来看,很难区分。

A1楼下张贴了缴费通知。

  “我这四十多平的房子,采暖费怎么要收2000多元?”近日,名泉春晓公寓住户黄先生向本报反映,今年小区第一年供暖,物业按照39.8元每平方米的非居民供热标准代收采暖费,不少自住的业主质疑收费一刀切拒绝缴费。

  记者探访发现,南益名泉春晓小区A1公寓属于商住两用性质,既有商业办公用房,也有个人自住用房。济南市物价局表示,应该按照房屋的实际使用用途收取取暖费。

  业主反映:自住为啥还按商用标准

  11月9日,记者来到位于堤口路的南益名泉春晓公寓小区,在A1楼一单元的电梯口,记者看到一张红色通知。一位业主告诉记者:“我们打电话咨询了,说是一平米39.8元,比普通住宅高了近一半!”该业主表示,她所住的A1楼是商住两用性质的公寓式住宅,周边确实有很多开公司的,但也有一些像她这样只是单纯居住的业主。

  “像我们这种买房自住的业主,多在观望着,还没去交钱。”黄先生告诉记者,本来供暖是件好事,看到通知之后他打电话给物业公司客服人员,简单估算之后竟然得知自己购买的46平米的小公寓,采暖费高达2000多元。

  “我们小公寓和人家七八十平米的房子相比,面积比人家小一半,采暖费竟然差不多。”黄先生不解,虽然房子性质是商住用房,但是他买房确实用于个人自住,“收费也不能一刀切啊”。

  物业公司:9成以上是在商业办公

  带着业主的疑问,记者来到小区物业——南方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小区供暖的张先生告诉记者,“目前供暖、收费这事都是和北郊热电公司协商来办的。”他说,物业前期通过摸底发现,A1楼上90%房屋用于商业办公,仅有10%的房子是个人住宅。

  “最初热电公司要求A1楼上所有业主按照39.8元每平方米的标准缴纳,原定于10日缴费截止,但是由于部分业主意见较大,我们正在和开发商、热电公司等协商,所以,最终怎么收费还不确定。”张先生称,目前物业公司正在统计业主的居住情况,如果业主坚持声称自己所买房屋用于自住而非商业用途,可先在他这登记。

  热电公司:公寓属于非居民用热

  9日下午,济南热电公司一位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第一年供暖标准要看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当时在热电公司登记的用热性质而定,“如果开发商登记的是商业用途,就按39.8元每平方米的标准收取。”对于商住两用混住的情况怎么收费,该负责人并未给出明确答复。

  济南市物价局:应按实际使用用途收费

  9日下午,记者电话咨询了济南市物价局价格管理处。“像名泉春晓业主这种情况,物价部门要求按照房屋的最终用途,确定收费标准。”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物业公司掌握业主一手情况,建议业主先去物业公司登记报备,物业公司负责核实,并向热电公司提交实际居住用途。”

  工作人员介绍说,根据《关于明确供热价格计价面积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价格字〔2012〕111号)相关规定,层高超过3米(不含)房屋定义为“超高楼层”,若实际用途是自住,就依照26.7元/㎡的居民供热标准缴费,其计价面积按照实际建筑面积乘以层高系数(实际层高除以3米)计算,公式为:计价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实际层高÷3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