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划定室外禁烤区 烧烤不再“任性”
05.04.2016 09:48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近日,平原县实施露天烧烤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县政府出台《平原县露天烧烤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发布2016年第1号《关于严禁露天烧烤油烟污染的通告》,严禁在主城区和禁烤区内从事各种形式的室外烧烤以及油烟污染。
《通告》中,划定了室外禁烤区,禁烤区以内严禁任何形式的露天烧烤。禁烤区范围为东至仁和路(东二环)、西至平安大街与平恩路交叉路口、南至兴原大街(南环路)、北至光明大街。禁烤区以内,所有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住小区以及沿街农家院的烧烤经营业户必须进院入室经营,且入室后必须使用无烟烧烤炉具,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集中收集净化、达标排放。
禁烤区以外其他区域允许露天烧烤,但必须正常使用无烟烧烤炉具,经营区必须铺垫地毯或毛布,必须配备垃圾收集设施,并严禁占用绿化带和行车道。
为确保集中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平原县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县城管执法局牵头负责,县环保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局为成员单位。4月1日—4月20日为自行整改阶段,4月21日—4月3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4月30日以后为长效管理阶段。从此,平原县将全面禁止主城区和禁烤区内从事露天烧烤行为,对不服从管理和不按要求进行整改和无法达到油烟治理要求的将依法进行处罚和取缔。通过开展露天烧烤油烟污染专项整治活动,将有效解决露天烧烤扰民问题,逐步提升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努力营造整洁、清新、优美的城市环境。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05.04.2016 0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