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加大对垃圾落叶焚烧监管力度
29.02.2016 10:25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近期,焚烧落叶、杂草、垃圾现象时有发生,对空气环境质量造成了一定影响,为此,平原县大气办加强对城乡道路两侧、河道、沟坡、田间地头、城乡结合部焚烧垃圾落叶杂草行为的监督管理,向各乡镇、部门下发了《进一步做好禁止焚烧落叶、杂草、垃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区)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禁烧落叶、杂草、垃圾工作对改善大气环境的重要性。将禁烧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坚决遏制焚烧落叶、杂草及垃圾等现象的发生,确保大气环境质量安全。
要求各乡镇(街、区)社区、村委会加大对本辖区范围内禁烧工作的管理,严禁村民在田间、地头、沟边、河道内焚烧落叶、杂草等,引导村民作自觉维护环境的模范,让禁烧成为自觉行为;要求公路、交通、行政执法等部门明确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加大监管查处力度,禁止养护、保洁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焚烧落叶、杂草、垃圾废物。同时,要求县广播电视台、平原时讯、智慧平原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向全社会宣传禁烧规定,全面营造禁烧氛围,确保空气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29.02.2016 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