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城管执法局实行首违免罚举措

12.09.2014  10:26

为树立城管队伍新形象,全面贯彻执法为民理念,平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首次违章摆摊设点者不再进行处罚,而是进行批评教育。

针对目前在城管执法过程中经常遇到流动摊贩和店外经营主自称“初次”,拒不配合执法的情况,平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推出首违免罚举措,并向社会公开承诺,对初次店外经营、流动随地摆摊设点等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行为,城管执法人员将不予处罚,也不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并登记姓名、住址,由本人填写“保证书”建档;如再次违反,则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供稿:德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烟台市委统战部助力海外山东籍企业渡过难关
    日前,获悉海外鲁籍企业遇到困难,外事侨务办
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1月10日,省委常委会利用一天时间,外事侨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