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大小燃煤锅炉“一起治”

28.09.2016  16:35

  今年以来,平原县抓“”不放“”,统筹兼顾,大力治理燃煤锅炉。

  一是抓“”,狠抓大中型燃煤锅炉治理,建立工业锅炉档案,经升级改造能够达标的及时验收,不能达标的进行淘汰或改为清洁能源。城区和开发区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乡镇禁止新建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全县列入市政府考核的186台工业燃煤锅炉, 已有182台完成治理任务,23台20吨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改造,并实现与省、市、县在线监测三级联网,整改完成率达到98%。

  二是不放“”,积极推进采暖、服务业燃煤小锅炉整治。县政府下发《关于对全县采暖服务业燃煤小锅炉进行集中整治的通知》,召开专门会议,印发《通告》,全面排查建档,搞好对接服务。全县城区、乡镇、村共摸排229台采暖服务业燃煤小锅炉,已实施集中供热 13台,停用23台,其余193台将全部实施清洁能源替代。1-8月份,平原县SO2改善幅度达14.6%,与德城区并列全市第一名,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