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环境监察大队 “艺术性”执法

29.10.2015  09:48
  平原县环境监察大队为细化现场执法和取证方式提出新要求,进一步加强“艺术性”执法。

 

  一是在执法取证过程中态度和蔼,不盛气凌人,防止被调查人产生逆反心理而不配合工作。政策要讲明,调查对象的行为违背哪些产业政策、环保规定及产生的危害、后果,应向调查对象讲明。

  二是问话要巧妙。一是用词要巧,底线是不触动对方敏感的神经,以便其认可并在笔录上签名。

  三是发问要巧,根据调查对象的反映,灵活运用正问、反问和诱问方式,引导对方讲实话,印证侧面调查得到的情况。

  四是记录要清楚。一是字迹要清楚,卷面要整洁,尽量避免涂改删减。再是内容要清楚,全面、准确客观记录事实,减少无关内容。层次要清楚,要结合时间顺序和因果关系、逻辑关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