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环保局主动出击 利剑斩断污染“黑手”

18.01.2017  15:04

  近日,平原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在对某化工企业现场检查中发现,在该企业院内东北角草丛中低洼处有排放高浓度红色含盐废水的迹象。针对该异常情况,平原县环境保护局立即展开调查,经调查核实,该企业自2016年10月下旬以来,多次利用槽罐车将产生的高浓度含盐废水运送到院子东北角,利用高密草丛做掩护,直接向无防渗漏措施的低洼空地里倾倒废水。根据违法事实,平原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整治,限期将残留的污水进行收集,并将被污染的土壤挖出,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对该企业的作案工具槽罐车等设施依法进行查封,并实施了5万元经济处罚。目前,该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负责人已被移送到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