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开展泡菜加工行业专项整治行动

21.02.2017  22:36

  为严格环境监管,确保辖区环境安全,本着“问题导向,安全第一,消除隐患,辖区负责”的原则,平度市环保局自2017年2月17日至5月31日,在全市开展泡菜加工行业专项整治行动。 

  高度重视,排查摸底,辖区负责消除隐患。成立“泡菜加工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下设七个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和一个督导组,将辖区内泡菜加工行业逐一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完善“一企一档”,对发现的问题,按照辖区负责的原则抓好整改,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铁腕治污,停产整治,用实劲确保整治成效。一是全市原则不再审批新建泡菜加工企业。二是已办理审批手续但未验收的项目,必须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对生产设施已经建成,但未按照环评批复要求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或达不到验收要求即投入生产的企业,责令停止生产,并立案查处,待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三是核实每个企业的排污费是否按照确定的数额和期限足额缴纳;对已下达限期补缴通知,逾期仍未足额缴纳的,依法立案处罚。四是要求泡菜加工企业全部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联网。 

  分类把关,严守底线,严格执行国家要求排放标准。一是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的企业,执行《污水排污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规定的排放标准。二是直接外排环境的企业,废水未进城镇污水管网的企业,执行《山东半岛流域水污染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排放标准,其中全盐量执行山东省环保厅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批准发布《<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4项标准增加全盐量指标限值修改单》的通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