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水污染防治工作做好再提高
15.12.2015 15:21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平邑县以全省水污染防治现场会到我县进行观摩为契机,全力确保浚河水质稳定达标,围绕这个重点,继续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再提高工作。
一继续开展流域综合整治。进一步加大河道排污口治理力度,彻底解决污水直排问题。对河道淤泥、垃圾及漂浮物等及时进行全面清理,减少农村垃圾、污水、秸秆、蔬菜废弃物等入河量,减少面源污染确保河流水质稳定达标。
二继续完善污水管网建设。全面排查县城城区污水直排口,并逐一封堵。加快西部城区污水管网建设,确保城区污水接入污水管网。今年出台的“水十条”进一步明确要加大城市水体治理力度,对全县的水体按时间节点进行整治,争取利用一年的时间,彻底改观。
三继续落实河长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县级领导、镇街负责人、村居主任三级河(段)长制工作体系,按照沿河500米禁养区畜禽养殖场一律取缔,确保“零存在”,沿河各支流入河口下游一律建设人工湿地、确保支流水质一律达标、河流沿线一律截污、所有污水一律入管、企业排污一律达标“六个一律工作目标”开展工作。确保辖区内河流断面水质达到《重点河流控制断面水质目标表》确定的标准。继续执行《平邑县水环境保护生态补偿办法》,对考核断面超标的镇街按规定扣缴生态补偿金。
四继续开展畜禽污染整治。各镇街要巩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成果,进一步明确禁养区,严格落实禁养区、限养区规定,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一次“回头看”,禁养区、限养区严禁新上畜禽养殖场,对已拆除的畜禽养殖场进行复查,对恢复养殖的,发现一起,坚决拆除一起,严防畜禽污染反弹,确保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零存在”。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15.12.2015 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