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环境保护局加大夜查和突击检查工作力度

26.07.2016  16:09

  为认真贯彻落实平邑县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环境监管,实现对企业网格化、自动化、无缝隙的监管模式,严厉打击偷排、漏排等违法排污行为,有效防止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确保我县的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平邑县环保局加大了夜查和突击检查的工作力度。

  夜查和突击检查行动通过“四不两直”的方式,由值班局领导带队,从监察大队、监测站、监控中心等科室抽调人员,对重点涉水企业、重点涉大气企业、重点涉固废(危废)企业以及信访问题等进行夜查,夜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局督查办,并就突出问题督促实施集中治理。

  夜查和突击检查根据实际情况临时不定期安排,但每月夜查和突击检查次数原则上不少于8次。夜查及突击检查不明确检查时间,根据工作需要,随时通知。

  通过夜查和突击检查,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监管,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和能力建设,确保监管到位,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