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排污费征收工作,平阴县环保局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结合平阴县排污费征收工作实际,制定一系列措施强化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第一季度共征收排污费407.1万元。
一是加强排污企业申报审核 。对全县可排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申报数据认真核查,核定征收排污费,逐一对排污企业进行排污申报登记,建立“一企一档”污染治理档案,企业在提交排污申报登记表时,对所填登记表内容均认真逐页审查核实,弄清企业经营规模、主要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量,做到全面申报,避免出现漏征现象。
二是强化征收责任意识。 充分利用县招商引资的大好形势,自我加压,成立了专职的排污费征收小组,由局分管领导亲自抓,环境监察大队具体落实排污核定及排污费缴纳工作,同时,将收费总任务进行量化分解,做到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树立全局一盘棋观念,切实增强监察人员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三是加大处罚征收力度。 加强与排污单位沟通,提前做好相关服务工作,避免拖欠现象发生。严查违法排污排污行为,以罚促收,严查各类违法排污行为,对未按规定缴纳排污费的企业及时下达催缴排污费通知书,做到环环相扣,严格程序管理,定期不定期对企业排污费缴纳情况进行抽查,核实有关情况,对拒不申报、瞒报、谎报、未按照规定缴纳排污费的排污者,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四是加强业务人员学习培训。 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加强收费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收费人员的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程序,切实做到按实际排污量应征尽征,确保辖区内的排污费足额收齐。
五是加强教育宣传。 通过加大排污申报登记工作的宣传力度,使排污企业增强了环保法律意识,充分认识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能够及时、如实申报,确保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费征收工作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