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上半年全省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营工作质量交叉检查的通知》(鲁环信控〔2016〕20号)要求,为加强全省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工作质量管理,进一步提升“TO”模式下空气自动站运营管理水平,6月20日,山东省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组织开展了全省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营工作交叉检查工作。此次交叉检查成立六个检查组,由各地市负责环境空气质量管理人员组成,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选派技术人员王治非参加此次检查活动。
根据工作安排,此次检查工作为期一周,采取分组交叉检查方式,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技术人员随组对青岛、日照、潍坊三个城市的空气站的运营维护情况和运维能力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对空气监测站点站房情况、采样系统的规范性、仪器性能测试、巡检记录及监测档案的完整性及能力建设情况等5个方面内容逐项逐条进行现场评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改正。
山东省空气监测子站“TO”模式运行以来,全省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营工作交叉检查工作每年开展 两次,旨在全面提升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子站运维水平,确保数据质量。此次检查工作,对于充分了解空气子站运营维护标准要求,进一步提升济南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子站运营维护和质量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