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年临时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省法院决定招聘临时聘用制书记员6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临时聘用制书记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法律专业大学专科或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26日至1998年5月26日期间出生);
4、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
5、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有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6、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书记员工作的情形。
二、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请登录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网址为 http://sdfy.chinacourt.org )“法院公告”,下载填写《临时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将报名登记表和居民身份证扫描电子版文件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25日。
三、资格审查和考试
1、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
2、组织人选进行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听打和看打);
3、根据计算机录入测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试人员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将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网址为 http://sdfy.chinacourt.org ) “法院公告”刊登。
四、体检
根据测试和面试情况等,综合考虑确定体检人选,统一组织体检。
五、管理方式
实行劳务派遣的管理方式,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六、工资待遇及其他
薪酬待遇等面议,单位提供办公设备、工作制服、差旅费等必要保障。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531-68887305;
王老师,联系电话:0531-68887339。
2016年5月招聘临时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
2016年5月11日
责任编辑:山东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