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2016年优秀创业导师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
根据《培育科技创新品牌 深入开展“双创”活动的实施意见》(鲁科字〔2016〕50号)和《培育百名优秀创业导师实施方案》(鲁科办发〔2016〕20号),为做好2016年山东省优秀创业导师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从符合鲁科字〔2016〕50号和鲁科办发〔2016〕20号文规定的培育标准和要求,在省级以上认定(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中开展导师服务的人员中推荐,每市科技局推荐不超过3名。省科技厅本年度将确定20名左右纳入百名优秀创业导师品牌序列。
二、申报要求
1.按照属地原则,各市科技局根据本通知要求,进行本地创业导师的审核推荐工作。
2.申报书(见附件)按照纸质件胶装成册一式四份、电子版刻录光盘一张,由各市科技局审核、汇总,集中报送。
3.申报书中涉及的指标、数据要科学、真实。如有不诚信行为,取消申报资格,纳入诚信档案。
三、报送时间与地址
请各市科技局于2016年10月30日前将汇总后的申报材料送至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1768号A309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火炬生产力促进中心吴玉晓
联系电话:0531-66680017, 18660101006
附件:2016年优秀创业导师申报书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