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召开2016年全市环保大会
3月4日,菏泽市环保大会召开,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杨自源做大会报告,市局党组班子成员出席会议,会议由市环保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建平主持。会议总结了“十二五”和2015年环境保护工作,研究部署了“十三五”环保规划和2016年重点任务。对在全市环保工作和系列活动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企业进行了表彰。
“十二五”以来,菏泽市水环境质量稳定达到南水北调水质标准,三条主要河流水质连年稳定达到三类水质标准,捍卫了山东省迎淮核查“六连冠”的殊荣。洙赵新河于楼断面、东鱼河徐寨断面、新万福河湘子庙断面COD质量比2010年分别改善24.5%、33.9%和22.3%,氨氮分别改善29.7%、40.2%和25.4%。大气污染防治实现联防联控。自2013年全省空气自动监测站实行第三方运营以来,我市大气SO2、NO2、PM10、PM2.5质量分别改善27.59%、6.67%、26.86%和26.92%;年优良天数由75天增加到136天,增加61天;重污染天数由104天减少到46天,减少58天。自2014年实行生态补偿机制以来,我市共获得省政府大气生态补偿资金2516万元,居全省第3位。共争取上级环保资金10.96亿元,环境安全得到巩固。
2016年,将深入贯彻“水十条”,继续完善和实施“河长”负责制,加大对企业监管力度,提高城市污水收集率,下大气力解决污水直排问题,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确保三条主要河流水质稳定达到三类水质标准,县区河流断面彻底消除五类水体。深入实施“大气十条”。坚持“降尘、减煤、治气、增绿”,采取综合整治、协同治理、联防联控等多项有力措施,确保市城区空气质量同比改善8%左右、各县区同比改善10%左右。强化核与辐射监管和现场执法监督检查,强化环境安全风险防范。大力实施生态菏泽建设。继续实施生态补偿办法。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各县区环保局党组成员,市局副科级以上干部,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优秀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