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全省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出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14.10.2016  19:44

鲁卫中业务字[2016]20号

  根据原卫生部《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第52号令),以及原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卫中业务发〔2010〕2号)和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鲁卫中业务字〔2014〕27号)等要求,经研究,定于2016年12月开展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出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条件 

  (一)按照文件要求已经签订《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并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的师承人员; 

  (二)自公证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前学习期满3年,并完成师承学习任务; 

  (三)符合鲁卫中业务发〔2010〕2号文件其他有关要求。 

  二、报名程序 

  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预报名 

  1.时间:2016年11月14日-11月25日 

  2.网站:山东医学考试网(www.sdyxks.org)  

  (二)现场确认 

  1.时间:2016年12月15日-12月16日 

  2.地点:省卫生计生委医管中心(济南市燕东新路6号)     

  3.资格审查现场提交材料: 

  ①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原件1份,网上报名完成后可直接打印);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高中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④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核准其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⑤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的《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以上报名材料,均需经师承考核申请人指导老师所在市级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并加盖委(局)公章。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现场确认审核通过后,自2016年12月19日起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考核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和综合笔试将于2016年12月底举行,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二)地点: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和综合笔试均在济南统一举行(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 

  四、考核合格标准及成绩发布 

  (一)临床实践技能考核满分100分,达到60分为合格;综合笔试满分300分,达到180分为合格。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和综合笔试均合格者,为出师考核合格。 

  (二)我委将于考后15个工作日内在山东医学考试网(www.sdyxks.org)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成绩查询。 

  五、有关要求 

  (一)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工作政策性强,关系到师承人员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全省中医药事业发展全局。各市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政策宣传和组织工作,确保符合条件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 

  (二)2016年全省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出师考核考试费参照《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13〕61号)执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考试费标准为260元/人;综合笔试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单元60元,共2个单元,合计120元/人,考生现场确认时一并缴纳。 

  (三)各市要严格工作程序,严肃考试纪律,对于组织、考试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参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4号)执行,切实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报名、审核及考试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委中医药业务处联系。 

  联系人:牟丽洁  周  瑞 

  电  话:0531-67873099  88591022  67876365 

  传  真:0531-67873099 

  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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