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安办出台2015年全省“守护舌尖安全”整治行动总体方案
4月15日,省食安办会同省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研究出台《山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守护舌尖安全”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对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作出具体部署。
针对去年以来全省日常监管、治理整顿和抽检监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多、易引发系统性风险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经过分析评估,今年全省将重点开展6个方面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
一是剧毒高毒农药使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违规使用剧毒高毒和禁限用农药、低毒农药非法添加高毒成分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落实剧毒、高毒农药限制区域经营、使用和定点经营、实名购买等制度,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是食品生产加工专项整治。严查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落实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出入库记录制度,突出大品牌、大企业监管和风险防控,开展肉制品专项整治,逐步建立肉制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三是食品市场流通专项整治。重点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质量安全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实现食用农产品可追溯;按照五项标准,进一步规范学校周边经营管理,深入开展食品专项治理。
四是餐饮服务专项整治。以学校食堂、工地食堂、职工食堂、农村集体聚餐为重点,强化监督管理措施;规范旅游景区及周边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收运体系和处理设施建设;保障水质卫生安全措施落实,强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
五是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重点开展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经营使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专项治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销售、屠宰病死猪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加强活禽交易市场、肉类批发市场监管;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检查,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六是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以大菱鲆、乌鳢、鳜鱼等为重点品种,突出抓好养殖环节滥用抗生素、非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严格水产品深加工、流通环节监管,查验水产品供货者主体资格,建立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方案》要求,各市、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教育,加强督导考核。在落实全国、全省统一部署的整治任务的同时,各市、各有关成员单位要立足各自实际,针对屡打不绝、屡禁不止和安全隐患多、易引发系统性风险的难点重点问题,组织开展更有针对性、范围和期限更具灵活性的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全省“守护舌尖安全”整治行动原则上于今年11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