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省财政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2015年,山东各级财政部门围绕加强财政管理,在健全制度、规范流程、强化监督上狠下功夫,财政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全面提升。
一是加强法治财政建设。以贯彻落实新《预算法》为重点,加大普法宣传培训力度,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努力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一方面,严格贯彻厉行节约规定,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全省以行政管理经费为主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仅增长1.7%,比总支出增幅低13.2个百分点。另一方面,加大民生等重点领域投入。去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中用于民生的支出达6440亿元,民生支出占比达到78.1%,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在教育、就业、社保、文化、扶贫等领域支持实施一系列新的民生政策,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三是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去年前11个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达到93.4%,是多年以来没有过的,较好地解决了社会诟病的“年底突击花钱”问题。
四是大力盘活存量资金。多措并举压减结余结转资金,采取“点供”、通报、约谈等多种办法,动支盘活以前年度各类财政存量资金2200多亿元,消化进度居全国首位。
五是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尽管工作起步较晚,但起点高、后来居上,省级财政支付业务实现联网操作和“无纸化”运行,资金运行效率和安全性大幅提高。
六是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对各市开展了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省级选取21项资金规模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开展了第三方独立评价。
七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去年仅省厅就举办各类培训班39期,培训干部1.9万余人次,并会同省委组织部成功举办“新常态新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专题研讨班,有效凝聚了各方面共识,形成了财税改革合力。
八是加大财政监督管理。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和内部控制,在全国财政系统率先出台“1+3+8”的内控制度体系,有效防范违法违规和廉政风险。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全省完成评审额1726.2亿元,审减率达13.2%。加强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指导,完善了行业自律监管体系。
九是规范财政基础管理。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建设和规则设计,全省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超过300亿元,比上年增长10倍还多。全面推行税式支出管理试点,税式支出统计、分析、评价体系初步建立,全省税式支出规模达2150亿元。成功启用新版非税收入和财政票据管理系统,非税收入和票据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国有文化企业资产管理体制得到理顺。严格机关事业单位财会人员入职资质,规范了财务会计管理。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了“金财工程”应用支撑平台及核心应用系统。在全国首创开发推广“基层数字财政管理系统”,基层财政规范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