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18年全面实现中小学“一校一章程”
从山东省教育厅了解到,近期,山东省教育厅印发《关于推进中小学章程建设的指导意见》,部署全面推进中小学章程建设工作,2015年各市教育局要全面启动本地中小学章程建设工作,已经启动的,2016年要基本完成中小学章程建设,尚未启动的,2017年基本完成中小学章程建设,到2018年,全面实现中小学“一校一章程”。
《意见》提出,中小学制定章程要遵循四个基本原则:一是合法性原则,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二是基础性原则,基于学校发展实际和办学定位、办学特色,对学校重大和基本事宜做出规定,统领学校内部管理制度体系。三是发展性原则,将校情、发展愿景与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要求相结合,明确学校发展定位,力求体现本学校的传统、特点和文化。四是人本性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体现核心价值引领,凝聚共同愿景,促进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各方价值的共同实现。
《意见》对中小学章程的基本内容进行了规范,明确章程应当包含学校名称、法定住所、机构性质、办学规模、管理体制、发展历史、办学定位、培养目标、师生权利义务、内部治理结构、教育教学科研管理、资产财务管理、章程修改与解释等内容。章程起草组织要具有广泛性和专业性,由学校领导、校内有关机构负责人、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章程制定过程中,要广泛征求相关方面的意见,与举办者、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协商,要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后提交学校决策机构审定。
《意见》要求,各市要建立健全章程执行机制,形成学校依法依章程自主办学、主管部门对章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作为实施管理依据的新格局,为构建现代学校制度奠定坚实的基础。
(来源: 中国教育报)
原标题【 山东省2018年全面实现中小学“一校一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