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妇联2017年公益创投项目征集活动通知

21.03.2017  20:04

    积极引导女性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更加专业化、精准化的公益服务,市妇联决定面向各地女性社会组织开展公益创投项目征集活动。

  一、申报主体

  依法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或备案的女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组织机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不良记录。

  二、项目范围

  公益创投项目要以妇女儿童及家庭为主要服务对象,主要围绕以下项目类别进行申报:

  1、促进妇女创业就业:提升女性素质,开展妇女创业就业、劳动技能教育培训;推进巾帼电商服务站建设,增强女性创新创业能力;拓展巾帼家政服务项目,提升管理运行水平等;

  2、维护妇儿合法权益:开展线上线下妇女维权普法宣传,家庭矛盾纠纷疏导,协议、诉讼离婚等困境婚姻引导,信访困境妇女的社会化帮扶,失足妇女帮教,维权志愿者素质提升,禁毒防艾宣传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性侵等;

  3、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实施“智慧女性?和美家庭”项目,围绕健康、仁孝、勤廉、环保、书香等特色家庭建设,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性家庭文化活动;围绕“寻找最美家庭”和“最美家庭讲好家训”等内容,组织开展好家训家风宣传展示活动等;

  4、关心儿童成长教育:家庭教育进家庭、进社区、进企业;组织开展各类亲子活动;关爱留守、流动、困境儿童以及女童保护等;

  5、关爱困境妇女及家庭:开展贫困“两癌”妇女关爱救助等;

  6、加强妇女组织建设:孵化培育女性社会组织,基层妇联人才培养等;

  7、其他有关妇女儿童和家庭领域的实事项目。

  三、项目要求

  1、公益创投项目要社会化运作,同时还须坚持以下原则:

  (1)体现公益性。项目服务指向明确,受益群体清晰,公益色彩突出。

  (2)确保实效性。从妇女儿童的现实需求出发,能够切实有效地解决妇女儿童的迫切需求。

  (3)具有创新性。项目实施理念、运作模式、参与方式具有创新性。项目策划符合政府相关政策导向,实操性、可持续性和可复制性较强。

  2、项目实施地为常州地区,服务对象为本市常住、流动妇女儿童及家庭。实施周期不超过1年。

  3、申报的公益创投资金不超过3万元,已通过其它渠道获得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参与申报。

  4、每个女性社会组织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

  四、组织实施

  1、项目申报(2017年4月10日前)

  登录“常州女性网”(http://fl.changzhou.gov.cn/)查看公益创投活动公告,下载填写《女性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请书》。辖市、区妇联对辖区内女性社会组织的项目内容和申请资质等情况进行初审后,推荐2-3个公益项目统一上报市妇联;市级女性社会组织的项目直接报市妇联。项目申请书(纸质稿一式两份及电子稿)、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等材料于2017年4月10日前报市妇联组联部。

  2、项目评审(2017年4月中下旬)

  组织社会组织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路演,评审小组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确定拟入选项目及扶持资金额度。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最终入选项目名单在常州女性网上公布。

  3、项目实施(2017年5月上旬开始)

  市妇联与入选项目的女性社会组织签订合同,明确项目实施时间、范围、内容、服务要求、资金数额、支付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入选项目承接方要严格按照合同组织实施,接受市妇联委托的第三方对项目进行监督和绩效评估。

  4、项目总结(2018年5月)

  项目实施完毕后,入选项目承接方应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项目总结,接受市妇联委托的第三方对项目进行结项评估。

  联 系 人:吴军平

  联系电话:85683821 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