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机动车即日起6年内免环保检验

17.08.2016  23:36

   中国山东网8月17日讯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环保厅官网上获悉,山东省环保厅发布鲁环函〔2016〕715号通知,即日起,山东省机动车环保检验与安全检验同步,实行6年内免检。

  近日,环保部、公安部、国家认监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6〕2号,简称《三部委通知》)。由于该通知涉及内容较多,目前山东省环保厅、公安厅、质监局正在研究贯彻落实该通知的具体意见。为落实《三部委通知》“机动车排放检验周期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一致,免于安全检验上线检测的车辆不进行排放检验”的规定,即日起,山东省机动车环保检验与安全检验同步,实行机动车6年内免环保检验。

        编辑:张元元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