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5年农业地方标准项目立项建议的通知

17.11.2014  17:44
山东省农业厅文件

鲁农质监字〔2014〕54号

山东省农业厅

关于征集2015年农业地方标准项目立项

建议的通知

各市农业局(农委),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农业地方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完善农业标准体系,经商省质监局同意,现就做好2015年农业地方标准项目立项建议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以农业生产全过程为主线,以农产品为单元,依托我省农业科研的新成果、新技术和农业生产的新经验、新模式,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所需技术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大力推进农业标准体系建设。

   二、内容范围

  (一)生产管理技术类标准。包括植物病虫害防控,农业防灾减灾、水肥管理、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产地准出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标准园建设和管理,以及良好农业规范等。

  (二)农产品安全类标准。包括农产品品质规格、包装标识、贮藏与运输管理、检验检测和评价方法,以及农药残留限量及检验方法。

  (三)产地及农业资源保护利用类标准。包括产地环境要求、耕地质量、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重要的植物种质资源保护等。

  (四)农业投入品管理类标准。包括种子、农药、肥料和农膜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安全指标要求、检测方法及安全使用准则等。

  (五)其他。包括水肥一体化设施、设备,农情、墒情、病虫情等信息监测与评价,农业信息化,农村综合改革等,需要在全省范围统一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三、有关要求

  (一)体现新颖性。所提出的立项建议不得与已发布标准相重叠或交叉,要体现最新研究成果,具有先进性。

  (二)加强协调衔接。要与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相协调、相衔接,确保标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三)严格科学论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对立项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科学论证。

  (四)制定和修订相结合。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可以对现行农业标准进行修订提出建议。现行农业地方标准具体名单见附件1。

  请各市及有关单位在广泛征集、认真审查和科学论证基础上,提出2015 年农业地方标准项目立项建议,并填写立项建议书( 格式见附件2),于2014年11月28日前,将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一并报送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联系人:韩璐

  联系电话:0531-82358665

  附件:1. 山东省现行农业地方标准名单

              2. 山东省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

            3. 山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汇总表

  

山东省农业厅     

201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