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农业局关于下达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发)局、高新区农服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和省农业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下达给你们,望认真落实。 一、监测种类 重点对茄果类、瓜类、芸薹属类、叶菜类、豆类、鳞茎类、根茎和薯芋类七大类蔬菜进行质量安全监测。以番茄、辣椒、茄子、黄瓜、苦瓜、西葫芦、结球甘蓝、花椰菜、青花菜、大白菜、普通白菜、生菜、菜心、蕹菜、芹菜、韭菜、菜豆和豇豆18种蔬菜为主要抽检对象,适时抽检水果、食用菌和芽菜类等农产品。 二、监测安排 (一)市级检测 1、市级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本年度共安排4次例行监测,实时安排专项监测,全年不少于7次监测。监测对象以都市农业园区、“三品”认证基地、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应急保供菜田)为主,监测样品2900个。 2、市级蔬菜农药残留监督抽查。根据农产品季节用药、监督举报及农产品突发事件等情况,进行监督抽检,抽检对象以农产品生产基地为主,抽检样品总计不少于100个,抽检时间视情况而定。 以上总计抽检样品3000个,市局下达监测计划,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进行抽检,具备监测资质的县级检测中心进行异地交叉抽检。 (二)县级检测 1、有定量检测能力县(市)区:章丘市、历城区、长清区、商河县各完成300个定量检测,酶速测法检测2000个,全年监测不少于6次。监测时间由各县(市)区根据当地蔬菜作物上市情况自行决定,监测品种以当地主要蔬菜品种为重点。 2、暂无定量检测能力县(市)区:平阴县、济阳县各完成酶速测法检测5000个,全年例行监测不少于6次。市中、槐荫、天桥、高新区各检测样品不少于1000个。 3、农产品产地自检:全市各农业乡镇(街道办)、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合作经济组织)所属基地、现代都市农业园区开展产品自检,力争做到批批检测,总量应不少于80000个。 三、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 果蔬类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分别为甲胺磷、氧乐果、毒死蜱、联苯菊酯、阿维菌素、涕灭威、克百威等。 本检测按NY/T 761-2008、GB/T19648-2006、GB/T20769-2008等规定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各县(市)区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制定本年度监测计划,加大检测经费投入,按照计划完成检测任务。乡镇监管机构要充分发挥基层检测室的作用,积极做好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 (二)明确任务,密切协作。承担市局例行监测任务的检测中心要认真负责,按时完成监测任务并及时上报结果。各县(市)区在完成辖区内的检验检测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上级安排的抽检工作,所采样品要有代表性,能真实反映当地农产品质量水平。 (三)精心组织,及时报送。各县(市)区、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根据权限统一对外发布检测结果,对申请复检的产品及时上报市农业局。各地要及时将本辖区的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开展情况报市局质监处和市检测中心。 济南市农业局 2015年3月4日
来源: 济南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