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3岁孤儿被叔叔养育30年 因琐事持凳子打死叔叔
事发现场图片。
齐鲁网5月27日讯 三十年前,济南市济阳县的三岁男童失去了父母,于是叔叔担起了抚养他的责任。时间一过就是三十年,可是令人没想到的是,这个被叔叔养大的侄子,竟然将叔叔打死了,事发现场触目惊心。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齐鲁频道《101》报道,昨天早晨,济阳新市镇薛坊村发生一桩命案,三十多岁的张某将养育自己三十多年的亲叔叔打死。来到事发时两人打斗的屋内,记者看到地上有一滩血迹,邻居说,老人被打死后,被侄子张某拖行数米。目击村民告诉记者,致死凶器是一把凳子,死者左半边脸部被打至下塌。
侄子为何会杀害亲叔?村民们告诉记者,行凶者张某三岁时,母亲就离家出走没了音信,不久后父亲也撒手而去,他的叔叔担起抚养他的责任,从此相依为命,一过就是三十多年。
可是,已是而立之年的张某本应知恩图报,照顾叔叔安度晚年,可这恩情为何就成了一桩惨剧呢?记者调查得知,行凶者有五六年的精神病史,到济南治疗过几次,平时也有犯病,但从未伤过人。
村民也想象不到,张某下手竟会如此之狠,直接要了亲叔叔的命。说起张某下手的动机,村民们说出了自己的猜测。前几天,张某想要买一只羊,死者未同意,二人闹得很不好,村民怀疑,这是诱发二人动手的起因。
为了了解张某目前的情况,记者又赶到了出警的济阳新市派出所。刚进派出所大院,就听到楼里传来一个男人大声喊叫的声音,民警告诉记者,喊叫的人正是张某。民警表示,他们已经去请精神方面的专家来给张某做鉴定了,一切结果还要等专家鉴定后才能下定论。
根据《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如果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