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17年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
鲁发改社会〔2017〕193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制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计划的通知》(发改电社会〔2016〕76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编制2017年全省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7年全省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编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服务于创新驱动、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着力提高质量,优化结构,促进公平,办出特色。
二、按照高等教育机会稳中有升的原则,在控制招生计划增幅、相对稳定招生规模的前提下,继续调整专业、类型、层次和区域布局结构,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和人才培养机制,不断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三、根据全省及重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大紧缺专业人才以及应用型、复合型和创新型人才培养力度。统筹考虑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减少或暂停社会需求不足、就业率偏低的专业招生。通过计划编制工作引导和促进高校合理定位、各展所长。
四、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切实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积极发挥招生计划的牵引作用,推进部分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转型发展,支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生产一线培养高技能人才。
请各市、各高等学校按照上述要求,抓紧研究提出2017年招生计划安排建议意见,详细说明计划安排的主要思路和基本依据,附件所填数据应与上报统计报表数据一致。请于2017年3月15日前将申请文件及附件分别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各市属高等学校和辖区内民办高校的招生计划由市发展改革部门和教育部门统一汇总后(附分学校申请计划表)联合报送。
联系电话:省发展改革委 孙学文 0531-86191716
省 教 育 厅 梁立波 0531-8167676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