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省足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中国体育彩票杯”2015年山东省足球锦标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山东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山东省足球运动管理中心、烟台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待定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1、男子甲乙组
时间:2015年9月12日—9月21日;地点:待定
2、女子甲乙组
时间:2015年7月10日—7月19日;地点:烟台市
五、参加单位
济南、青岛、淄博、潍坊、烟台、威海、泰安、德州、滨州、
东营、临沂、日照、莱芜、枣庄、菏泽、济宁、聊城。
六、竞赛组别及年龄(骨龄)规定
(一)男子甲组: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骨龄值合格)。可填报5名2003年出生的运动员,但在一场比赛中同时上场人数不得超过3人。
(二)男子乙组: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骨龄值合格),
(三)女子甲组: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骨龄值合格)。可填报5名2001-2002年间出生的运动员,但在一场比赛中同时上场人数不得超过3人。
(四)女子乙组: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骨龄值合格),
七、 参赛运动员资格
(一)符合《山东省第二十四届运动会(青少年组)竞赛规程总则》关于运动员参赛资格的相关规定,参加骨龄检测并合格。
(二)参加中国足球协会业余运动员注册和年度会员协会注册,并签署《山东省青少年足球运动员培训协议书》。
(三)各单位引进和交流的运动员必须严格按照山东省第二十四届运动会《总则》中的资格规定执行。
(四)所有报名并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均可参加比赛。
八、参加办法
(一)各参赛单位要对运动员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认真填写报名单上所有内容并加盖市体育局、参赛单位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公章。
(二)报名人数:领队1人,主教练1人、助理教练2人、医生1人,运动员30人,运动员报到并通过资审人数甲组不足15人,乙组不足12人的队伍不允许报名和参赛。
(三)运动员、教练员报到及资审时,必须向大会交验:
1、《山东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竞赛证》。
2、《山东省青少年足球运动员培训协议书》。
3、运动员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参赛队主教练员报到资审时必须向大会交验中国足球协会颁发的C级(以上)《教练员证书》原件,报名时必须提前交验《教练员证书》复印件。
5、参赛运动队必须向赛区组委会递交《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
6、为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证明或单据。
九、竞赛办法
(一)竞赛编排
1、依照2014年第二十三届省运会预赛暨山东省足球锦标赛成绩编排,若报名队数超过8支则采用先分组单循环后淘汰赛制。
2、未参加2014年山东省足球锦标赛的队伍以报名先后顺序编排(以电子版邮件报名时间为准)。
3、济宁市队以第二十三届省运会决赛名次确定,济宁队以后的名次依次顺延,
(二)执行国际足联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三)参照执行《中国足球协会足球比赛违规违纪处罚办法》。
(四)甲组采用11人赛制,乙组采用8人赛制。
(五)比赛时间:
1、甲组:全场比赛为8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
2、乙组:全场比赛为7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
(六)计分和决定名次办法:
1、每场比赛胜队得3分,负队得0分;如全场比分为平局,则直接罚球点球决出胜负,胜队得3分、负队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次按以下条件排定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4)如果在比较前3项后,仍有2支以上的队伍完全相同,则将相关队伍单列出来,再按(1)至(3)的顺序进行比较.
(5)积分相等队在同一阶段比赛中净胜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6)积分相等队在同一阶段比赛中进球总数多者,名次列前;
(7)抽签胜者,名次列前。
(七)每场比赛甲组替换 9 名、乙组替换 8 名队员。除中场休息外,每队在全场比赛过程中换人次数不得超过3次。
(八)比赛用球(青岛新新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世达”牌):
1、甲组:5号足球, 2、乙组:4号足球
十、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一)每场比赛开始前45分钟,教练员必须主动将填写的上场运动员和替补运动员名单提交第四官员,赛前没填报的运动员不得参加该场比赛。运动员一经替出不得复入。
(二)运动员在同一场比赛中被裁判员出示一张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赛区纪律委员会的追加处罚除外)。红黄牌数在全部比赛中累计有效。因红牌和累积两张黄牌而自然产生的停赛,以及未执行或未执行完的纪律处罚带入下一年度比赛执行。
(三)如果甲组一个队在比赛中场上队员不足7人,乙组不足5人时(包括守门员),比赛自然中止,判对方3∶0胜(为达到一定目的故意弃权的队,由纪律委员会追加处罚)。如比赛中止时场上比分超过3∶0,则以当场比分为准。
(四)各参赛运动队无论何种原因出现弃赛、罢赛、退出比赛的行为,组委会将取消该运动队的参赛资格,并由参赛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取消其他球队与之比赛所产生的的积分、进球和失球,但所产生的红、黄牌及纪律委员会做出的追加处罚继续有效。
(五)特殊情况的干扰,造成比赛中断,经大会组委会的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大会组委会必须尽快(24小时内)另选场地补足规定的时间(包括罚点球)。
(六)每队必须备有至少两套不同颜色(深浅)的比赛服装和护袜,比赛上衣背后的号码高25-35厘米,胸前号码高10-15厘米,短裤左腿前面的号码高10-15厘米。比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单相符;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要与其他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比赛队员紧身裤的颜色与比赛短裤颜色的主色一致;场上队长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上场队员比赛必须穿 球鞋(布面胶底) 和佩戴护腿板;全队比赛服装、护袜的颜色必须一致,违者不得上场比赛。
(七)如有不可抗力原因,需更改比赛日期,由组委会作出决定。
(八)乙组比赛规定:
场地标准:比赛场长度60—70米,宽度40—50米。罚球区宽度10米,球门区宽度4米,罚球点距球门线8米;中圈半径、罚球弧半径及场上限制线距离为6米;足球门宽度5米,高度2米。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1、获得各组别前三名的代表队分别颁发冠、亚、季军奖杯和奖牌,获得前四名的运动员颁发成绩证书。
2、取得女子甲组前八名的代表队,同时获得参加同年度举办的“山东省女子足球联赛”的参赛资格(联赛规程、时间和地点另定)。
十二、报名和报到
(一)各参赛队按照省足球管理中心统一制式的《山东省足球锦标赛报名单》(见附表)逐项填报,女子组于6月20日前,男子组于8月20日前,将《报名单》(加盖单位公章和医务章),以扫描文件或图片 发送邮件到[email protected] 信箱。同时必须将《报名单》以电子版(WORD格式)形式发送邮件到以上信箱。(文件《主题》统一规范为: ×× 市2015年山东省足球锦标赛报名单 ),《报名单》中必须分别注明男子、女子及甲、乙组别。逾期报名视为弃权(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联系方式:
山东省足球运动管理中心青少部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凤鸣路3008号8号楼409室,邮编:250102,,联系人:李翔、张岩,电话:0531-82026230,传真:0531-82023453.
(三)裁判人员报到时间:待定
(四)运动队报到时间:待定, 其中第一天上午报到、下午资格审查,第二天适应场地和联席会,第三天比赛。
十三、竞赛接待与经费
(一)赛区承担技术官员、裁判长、裁判员的食宿、往返交通和工作酬金,以及各参赛队训练和比赛市内交通。
(二)大会接待甲组每队25人(领队1人,主教练员1人,助理教练2人,医生1人,运动员20人)。接待乙组每队21人(领队1人,主教练员1人,助理教练2人,医生1人,运动员16人)。与会人员必须包括在报名单中。大会承担各市级代表队在编运动员比赛期间的食宿费。各队往返旅差费、医疗费和超编人员费用自理。
十四、裁判长及裁判员
(一)裁判长、裁判员由山东省足球协会裁判委员会选派并报省青少处审批。
(二)裁判员到达赛区工作,必须遵守中国足球协会裁判委员会、山东省足球协会裁判委员会的赛区管理规定,并主动递交裁判等级证书。
(三)裁判员自备工作所需各项装备,上场工作必须佩戴胸徽。
十五、赛区纪律委员会
(一)赛区纪律委员会将依照《中国足球协会足球比赛违规违纪处罚办法》对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及赛区工作人员的各种违规违纪事件进行处理。
(二)如赛区出现重大的违规违纪事件,赛区纪律委员会上报山东省体育局追加处罚。
十六、附则
本规程由山东省足球运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表
山东省足球锦标赛报名单
参赛队名: | 参赛组别: 男甲 女甲 男乙 女乙 | ||||||
领 队 |
| 联系电话 |
| 队 医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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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教练 |
| 教练等级 |
| 教练员 |
| 教练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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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教练员 |
| 教练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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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服主色 | 上衣颜色 | 短裤颜色 | 球袜颜色 | 队服副色 | 上衣颜色 | 短裤颜色 | 球袜颜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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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 名 | 比赛号码 | 出生日期 | 身份证号 | 注册证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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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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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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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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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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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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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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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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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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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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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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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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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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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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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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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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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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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体育局(章) 参赛单位(章) 医务部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