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专题调研和理论研究课题结项通知
各课题主持人:
根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现将山东省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专题调研和理论研究课题
有关结项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结项需提交的材料
(一)山东省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专题调研和理论研究课题结项申请书1份。
(二)课题最终研究成果一式3份。如课题的全部或部分研究成果已发表,请同时报送刊物原件或复印件3份(所载刊物封面、目录及正文)。
(三)2000字左右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内容摘要一式3份(写明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观点、创新之处、解决的问题或所提出的主要对策建议等),可将摘要与课题最终成果装订在一起。
(四)课题结项申请书、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及内容摘要的电子文本(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二、请各课题主持人于2016年12月15日之前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提交结项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确有特殊情况未能按期完成课题任务的,应于2016年12月15日前提交延期申请,延期申请应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课题完成期限提交研究成果,或提出延期申请未得到批准的,视为放弃继续研究或验收不合格,有经费课题未拨付的经费不再拨付。课题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在三年内不得申请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课题。
四、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将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评审。经评审合格的,向课题主持人颁发结项证书,并拨付经费余款。结项公告将在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网站上公布。
五、山东省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专题调研和理论研究课题结项申请书和结项成果格式可在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网站下载。检察系统人员也可到省院内网研究室通知通报栏下载。
六、结项材料请寄至: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地址: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5592号,邮编 250014)。
联系人:任相虎 联系电话:0531-83011325附件: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2015度专题调研和理论研究课题结项成果格式.doc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专题调研和理论研究课题结项申请书.doc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