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环保厅启动2016年度全省环境监察稽查工作

15.04.2016  16:26

 

  按照省环保厅的部署,4月11日至14日,省环境监察总队组织济宁、临沂、菏泽等市执法人员组成稽查组,对枣庄市及滕州市、山亭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稽查。

  此次稽查采取座谈交流、查阅档案、现场验证等形式开展,主要稽查内容:一是对年度监察工作计划和稽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行政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机制建立执行情况、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设使用情况等进行日常稽查;二是对2015年以来开展的建设项目、污染源现场监督检查情况和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进行专项稽查,三是对2014年以来环保部或省厅部署的后督察和挂牌督办案件进行专案稽查。

  本次对枣庄市稽查是今年省环保厅环境监察稽查的第一站,按照2016年环境监察稽查工作计划,省环保厅还将对青岛、烟台、济宁、泰安、菏泽5个市10个县(市、区)环保局环境执法工作进行稽查,对2015年被省环保厅稽查的6市11县(市、区)环保局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2017年省环保厅拟稽查的5市10县(市、区)环保局稽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实现稽查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