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农产品加工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鲁农产业字〔2014〕33号
山东省农业厅 关于做好2013年度农产品加工业 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各市农业局(农委):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农产品加工业监测分析工作的通知》(农办加〔2014〕1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3年度农产品加工业统计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查任务
开展2013年度农产品加工业统计调查;填报农产品加工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二、调查对象
2013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业企业。
三、数据填报
本次统计数据通过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年度统计分析系统(http://njgjc.app.gov.cn/)进行网上填报,以县区为单位,采取系统直接填报和导入excel表格两种方式进行数据录入。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年度统计分析系统的登录账号、密码、操作手册请登录山东农业产业化公共邮箱([email protected])进行下载。
四、有关要求
1.开展农产品加工业监测分析工作,是贯彻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数据真实、填报规范、上报及时。
2.企业上报数据纳入统计局统计范围的,以统计局公布数据为准,其他数据与2013年农业产业化统计保持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填报农产品加工业相关指标。
3.各地农业部门要按照系统操作指南要求,下载系统最新版本调查表年报(模板),指导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数据填报工作。
各地要于12月10日前完成数据填报工作。系统操作中如遇问题,请与软件公司卢方美联系,手机:13969178259,QQ:254184475。
联系人:张同政
电话:0531-67866166
附件:1.农产品加工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小类及代码
3.农产品加工重点行业主要农产品原料和主营产品分类
山东省农业厅
201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