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社会科学院2020年度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简章

19.02.2020  03:21

为加强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和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依据国家和山东省博士后制度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公开招收4名博士后研究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山东社会科学院是中共山东省委和山东省人民政府直属的综合性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始终坚持以科研为中心,立足山东,面向实践,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作为主攻方向,突出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山东省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实施社会科学创新工程的部署,努力向建设社会主义新型一流智库的目标迈进。

山东社会科学院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于2018年12月经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设立,随后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山东师范大学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立联合招收培养博士后关系,任务目标为培养造就高层次高水平的社会科学基础和应用对策高级研究型人才。

二、招收方向

2020年我院拟招收下列研究方向博士后研究人员:

1.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2.公共管理、公共政策

3.农业经济管理

4.公共或产业经济学

5.高效生态经济或区域经济学

6.海洋经济

三、招收条件

1.已获得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原则上要求脱产,在站时间不少于21个月;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四、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所需材料:

1.《山东社会科学院博士后申请表》(后附件);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及学位证书;

3.充分反映本人科研成就的相关材料,包括论著目录、重要论文情况,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及获资助、获奖励情况。

4.请于2020 年12 月25 日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压缩后发送至相应接收邮箱。

五、招收流程

坚持“公开招收、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我院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统一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者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确定拟录用名单,经政审、体检后择优招收。

六、福利待遇

全脱产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两年内),享受以下待遇:

1.工资待遇参照单位在职职工同等人员标准执行(含五险一金、绩效等);

2.享受省、市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

3.给予每人8  万元的科研资助经费;

4.享受我院创新工程各类报偿和奖励待遇;

5.鼓励申请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

在职博士后(两年内)

享受我省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另外提供4万元科研资助经费;博士后期间可申请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以我院名义发表的成果可按照创新工程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博士后研究人员延期出站,待遇按照博士后合作培养协议执行。

七、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舜耕路56号

邮编:250002

联系电话:0531-82704738    1379109677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罗老师、高老师

 

附件下载: 山东社会科学院博士后人员申请表.doc

 

山东社会科学院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