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出台2021年度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工作方案
近日,《济南市2021年度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对外公布。根据《方案》,济南市将分两组实施全域考评,成绩进步加分、退步扣分,每季度实施经济奖惩,名次下降幅度最大区县处罚100万元。
分两组实施全域考评
《方案》对考评对象和内容进行了明确,根据各区县(含济南高新区、市南部山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实际情况,全市分2组实施全域考评。考评内容参照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予以调整完善。
其中,第一组6个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济南高新区),共18项内容。主要考评生活垃圾分类、城市治理路长制工作、临街建筑外立面管理、道路保洁、公共卫生间管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管理、生活垃圾收集、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环卫公用设施建设、占道经营治理、执法行为规范、噪声扰民整治、工地围挡管理、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城市道路桥梁管理、河道水域管理、绿化养护管理、交通设施与秩序管理。
第二组9个区县(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市南部山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共14项内容。主要考评生活垃圾分类、城市治理路长制工作、临街建筑外立面管理、道路保洁、公共卫生间管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管理、生活垃圾收集、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环卫公用设施建设、占道经营治理、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河道水域管理、绿化养护管理、交通设施与秩序管理。
进步加分退步扣分
此次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实行1000分制,其中市政府部门考评500分,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对相关考评内容开展季度考评;社会评价200分,利用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理、卫生城市专家评审、舆情监督等方式,对相关考评内容实行季度评价;第三方测评300分,聘请第三方机构,对考评内容实行月度测评。
考评将实行动态评价,并明确了进步加分和退步扣分的措施。《方案》提出,自第二季度起,各区县本季度总成绩比上一季度提高0.01—2分的,本季度加1分;提高2.01—4分的,本季度加2分;提高4.01—6分的,本季度加3分,以此类推,最多加10分。各区县本季度总成绩比上一季度减少0.01—2分的,本季度扣1分;减少2.01—4分的,本季度扣2分;减少4.01—6分的,本季度扣3分,以此类推,最多减10分。
此外,考评分值还有加分项目。在城市管理工作中获得国家相关部委表彰的,每项加3分;获得省委、省政府表彰的,每项加2分;获得省级业务主管部门表彰的,每项加1分。季度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
各区县政府季度考评成绩为市政府部门考评、社会评价、第三方测评、动态评价、加分项目分值相加之和。
每季度实施经济奖惩
济南市提出,市城管委办公室每季度对考评对象排名,编发情况通报分别报送市委、市政府及市城管委成员单位,并在市级媒体公布。
此外,市政府第一、三季度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考评现场观摩交流活动,通报考评结果和相关情况,每组排名第一的区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作典型发言;第二、四季度召开城市管理综合考评讲评会议,通报考评结果和相关情况,每组排名末位的区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方案》明确,自第二季度起,根据考评排名情况,每季度实施经济奖惩。对每组季度考评名次提升幅度最大的区县(进步名次相同时,取排名靠前的)奖励100万元,对每组季度考评名次下降幅度最大的区县(退步名次相同时,取排名靠后的)处罚100万元。(李继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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