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居民医保开始缴费 缴费截至12月底
原标题:2016年度居民医保开始缴费 缴费截至12月底
近日,大众网记者从济南市社保局获悉:2016年度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已于本月起全面启动,缴费日期截止到12月31日。据了解,2016年济南市成年居民二档个人缴费标准调整到140元,其他人群缴费标准不变,仍为成年居民一档300元,学生儿童、驻济高校大学生80元。
济南市社保局工作人员提醒:居民医保按年度缴费,一般是当年缴费期缴纳下一医疗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2015年度出生的新生儿,一般在户籍登记后一次性缴纳出生当年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就是说虽然今年已经缴纳了一次居民医保,但新生儿家长仍需在12月底前缴纳2016年度的居民医保费。
据了解,参保人在缴费期内一次性足额缴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可在下一年度按医疗年度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待遇享受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超过3个月以上参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居民医保参保范围
目前,现行的居民医保政策规定,济南市行政区域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之外的下列人员都可以参加居民医保:
一是驻济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
二是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托幼机构在园儿童以及其他18周岁以下具有本市户籍的居民;
三是年满18周岁,具有本市户籍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和农村居民。
在异地退休后户籍迁入本市的人员除外。
2016年参保及缴费方式
济南市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为了方便参保人缴纳居民医保,今年依旧根据不同的参保人群,制定了不同的参保和缴费方式。
◇ 在校学生、在园儿童
在校学生、在园儿童在学校、托幼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时,须提供参保学生儿童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白底)免冠照片1张,填写《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学校、托幼机构负责对参保基础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对录入,连同信息报盘及相关材料于每年12月20日前报送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手续办理完毕后,学校、托幼机构凭经办机构开具的《缴费通知单》,在每年12月31日前将参保费用存入指定银行完成缴费。
◇ 城镇居民
城镇居民首次参保时,应携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白底)免冠照片1张,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填写《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18岁以下少年儿童须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办理时还须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参保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参保居民凭《缴费通知单》,在每年12月31日前到指定银行缴纳参保费用。连续参保的,次年可直接到指定银行按标准缴费。中断参保的,须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按标准缴费。
◇ 农村居民
农村居民在参保登记时,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近期1寸彩色(白底)免冠照片,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填写《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村(居)统一收缴居民医保参保费用,并凭《缴费通知单》在每年12月31日前存入指定银行完成缴费。
◇ 免缴费人员
低保对象、重度残疾等免缴费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山东省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符合《济南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农村七至十级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申请办理个人免缴费认定手续。在校学生、在园儿童免缴费认定手续由所在学校、托幼机构收取材料后到所在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
免缴费认定手续须每年在缴费期内办理一次,如未办理则不享受下一医疗年度的免缴费人员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社保局提醒:参保人缴费需注意以下事项
为有序疏导缴费人群,方便参保居民缴费,今年共有四家银行代收居民医保参保费用,分别是: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济南润丰农村合作银行。参保居民需咨询所属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就近选择一家合作银行进行缴费。
需要特别注意两点,一是个人缴费时,一定要在柜台现金缴纳居民医保费用,切勿通过网上银行存款或ATM机缴费等方式将参保费用存储到医保卡金融功能区,银行不会代扣此类费用。缴费后请及时索取银行盖章的缴费凭据,确认缴费完成,以免因缴费失败导致无法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二是根据往年经验,缴费的最后1个月,很多居民会扎堆缴费。市社保局友情提醒参保居民合理安排缴费时间和选择缴费银行,避开缴费集中期,减少排队时间。(记者 赵兵 通讯员 夏天 潘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