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2015年度防震减灾工作总结及做好2016年度抗震减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鲁建设函[2015]4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
为做好今年全省建设系统防震减灾工作总结及2016年省级抗震防灾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2015年度防震减灾工作总结
请各单位对2015年在防震减灾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绩进行总结,并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我省防震减灾工作的具体意见和建议。重点侧重以下五个方面:
1、新建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工作情况;
2、既有建筑物的抗震性能普查、鉴定与加固改造工作情况;
3、城市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情况;
4、城市、村镇规划建设中防震减灾工作情况;
5、2014年度及2015年度抗震减灾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附后)。
二、申报2016年度抗震减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
根据《关于修订<山东省抗震防灾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建[2001]41号),2016年度抗震减灾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资金支持重点
资金支持重点为区域、设区市或8度以上县级市抗震防灾规划的编制。已完成抗震防灾规划修编的设区市可以申请以下项目:
1、村镇建设抗震防灾规划与研究;
2、重点工程、重要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工程的抗震鉴定、评估与加固科研创新项目;
3、抗震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推广与抗震科研项目等。
(二)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程序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辖区内项目进行初审,并于11月30日前,将抗震防灾专项资金项目资料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
2、项目申报资料
(1)规划编制项目,要报送规划设计招投标中标文件或者规划文本、图纸等规划成果;
(2)村镇建设抗震防灾项目,要报送村镇建设抗震防灾总体实施情况和项目具体实施方案;
(3)科研等项目,需报送项目研究报告、实施方案以及预期成果等。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玉琳 李启标 0531-87922703
四、报送时间
请于11月30日前将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总结及抗震专项补贴资金申请函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并发送电子版至: [email protected] 。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