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推荐2016年度省社科突贡奖、新秀奖申报人选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根据省社科联《关于2016年度(第十届)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山东省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申报推荐的通知》要求,经院领导研究,决定在我院开展突贡奖、新秀奖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选与范围
全院在职和离退休人员,拟推荐突贡奖人选和新秀奖人选各2人。
突贡奖: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上(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
新秀奖:年龄在39周岁(含)以下(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
二、评选条件与标准
突贡奖:工作成绩突出,研究成果丰硕,在某一学科领域作出重要贡献,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获得过5项(含)省部级以上社会科学成果奖励,其中至少有1项省部级社科成果一等奖(第一作者)。
新秀奖:工作成绩突出,有较大发展潜力,正式出版、发表、完成过5项(含)以上重要科研成果,获得过至少1项省部级社科成果二等奖(第一作者)或至少2项省部级社科成果三等奖(第一作者)。
已获得突贡奖或新秀奖者,不得再次申报本奖项。
三、申报办法与要求
(一)个人申报:参评人按要求准确填写《2016年度(第十届)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申报表》或《2016年度(第十届)山东省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可通过我院网站下载。
(二)组织推荐:根据个人申报情况,按照评选条件和标准我院组织初选,并将推荐人选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评奖办。
(三)时间地点:请申报人于6月24日前,将推荐材料的纸质版送至人事处211室。联系人:孙亚男,电话:82704735
附件: 1.2016年度(第十届)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申报表
人事处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