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省级国有资本收益核定工作全面结束

22.10.2015  11:36

 

      为加强对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工作的管理,近期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省级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纳入到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的企业收入情况进行了核定,共有22个省直部门所属62户企业符合上交条件,核定应上交国有资本收益3.91亿元,较年初预算数减收0.14亿元。截至8月底,已入库1.51亿元,其他收入将于9月底前全部收缴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