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关于对2014年度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通知

22.01.2015  14:10

各呈报单位:

  山东省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已于2014年12月1-2日召开了评审会议,对各单位申报的水利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选进行了评审。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经过材料审核、专家评议、评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等程序,共有118人通过评审(名单见附件)。

  为进一步加强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平、公正,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规定,确定本次异议期为2014年12月2日至2014年12月16日,共15天。请按规定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反馈到原单位,及时予以公布,并广泛征求专业技术人员和群众意见。对群众有异议的,要及时调查了解。异议期结束后5天内,请将征求意见的方式、群众意见和单位意见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山东省水利厅人事处(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问题),以便正式公布。

  联系电话:0531-86974241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27号

  邮政编码:250014

 

山东省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

2014年12月2日

相关附件:

2014年度山东省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xls

信息来源:山东省水利厅 | 责任编辑:山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