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环保局提前完成2014年排污收费任务

29.12.2014  12:18

  今年以来,肥城市认真贯彻执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积极组织、认真谋划、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克服诸多不利因素,多措并举加大收费力度。

  一是严格排污申报登记,认真做好排污申报审核工作,督促排污单位在每月(季)开始3日前如实申报当月或当季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及相关材料。二是制订了《排污费核定管理制度》,明确了排污费核定审核、审批工作责任,强化核定程序。三是规范了排污费核定、征收程序,按要求对排污收费项目、标准、范围、程序、核定依据及方法、核定排污费数额全部进行公示,主动接受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四是抓排污费的征收与其他各项检查相结合。紧密结合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环境专项监察等活动,加大环境监察力度,确保征收工作顺利进行。截止2014年12月15日,共计征收排污费1869万元,提前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1500万元年度征收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