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新常态下的新机遇——2015年文化产业发展态势
踏入2015年,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特征已经明朗,“一带一路”和“互联网+”的热潮席卷而来。日前公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提出推动中国与沿线各国广泛开展经济、文化等多领域的交流合作;以互联网为基础平台的“互联网+”也为文化产业的发展带来了无限的想象空间。2015年,文化产业在新常态背景下如何发展?“一带一路”和“互联网+”将为文化产业发展带来哪些机遇和挑战?4月1日,光明日报文化产业研究中心召开“2015年文化产业发展态势”季度分析会,与会专家就此展开了深入的讨论。
1. 新常态下如何抓住机遇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经济发展方式正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必须坚持不懈依靠改革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发展。新常态下,文化产业发展面临怎样的机遇,该如何进一步挖掘潜力、发挥作用?
在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的大背景下,传统产业相对饱和,新产品、新业态正大量涌现,融合发展渐成趋势,继续深化改革也成为各方共识。近年来,文化产业与科技、金融等领域融合发展,顺应了新常态的发展趋势。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规划发展司副司长李建臣 指出,从近年的发展看,文化产业蓬勃发展势不可当。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进行了部署,这些改革措施的实施将释放新的发展活力。
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院长魏鹏举 认为,新常态对应的是一种以创新为内涵的经济形态,发展更强调创新带来的内生增长活力。这种发展模式中,教育、科技、文化是最重要的内生因素,文化创新和文化产业的发展将在经济增长中发挥更突出的作用。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创业、创新的重要性被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在 中国人民大学文化创意产业研究所所长金元浦 看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双创”)概念的提出与文化产业的发展相契合,将增强文化产业发展的活力和创造力。“双创”的提出将推动新的创意潮和创业潮,改变了过去缺乏原创、以模仿为主的发展方式,开创了关注创造力的新时期。
“在新常态下,文化产业的发展应抓住两个关键词,‘整合’和‘创新’。” 北京新元文智咨询公司董事长刘德良 介绍说,整合就是产业在现有条件下通过整合并购释放出更多资源,构建更完善合理的市场体系;还应积极利用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模式倒逼原有产业管理模式改革,进而实现产业转型升级。
魏鹏举表示,实现文化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把无形资产纳入GDP核算是必由之路。文化企业面临融资难等问题的症结在于很多无形资产难以量化,应构建知识产权、品牌等无形资产的评估体系,而这一工作的前提是将无形资产纳入GDP核算体系。此外,新常态下,文化产业的发展还要抓两个重点:顺应创新时代到来,建立完善文化创业园区,培养文化“创客”;培养文化欣赏,鼓励文化消费,创造文化需求,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北京漫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杨青山 结合自身经验说,应构建文化经济发展的生态圈,为文化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打造文化产业集聚区,抓住一两个龙头企业或龙头项目做到深入,提高支持政策的针对性。还要注重政府和市场的双轮驱动,“两只手”科学分工、密切配合,为文化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2. “一带一路”能否拓宽发展空间
3 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在合作重点中提出了加强与沿线各国的文化交流、积极开展文化产业合作、塑造和谐友好的文化生态的新要求。原本就承载着几千年中华文化内涵的“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给中华文化走向世界及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绝佳的机遇。
“‘一带一路’既是经济带,也是文化带,它既包含经济交流,也包含文化交流。”在魏鹏举看来,任何文化的交流一定伴随着经济的交流,文化实力和经济实力如影随形。文化经济的基础建设既是“一带一路”基础建设的一部分,也是“一带一路”彰显文化特性的重要手段。有了文化经济,“一带一路”才有人情味,才有真正的吸引力。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主任梅松 表示,“一带一路”的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的是发展空间的问题,而只有通过文化交融才能巩固“一带一路”的经济发展成果。中国在融合“一带一路”古老文化和现代文明中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发展“一带一路”的文化经济,文化企业和非文化企业都应当承担文化传播的责任。对文化企业来说,目标是孵化出一批真正为“一带一路”生产文化产品的企业。
“摆脱本土消费的生产倾向,更多从国外文化市场的角度开发文化产品。”刘德良建议,中国的海外企业在“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中积极开展文化交流活动,承担文化塑造的责任,让中华文化赢得当地人民的尊重和喜爱,也就实现了本土文化在国际社会的最大效益。
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李丹阳 建议,做好“一带一路”的顶层文化战略规划,充分发挥文化协同对国家战略的重要支撑作用,让文化的传播配合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其次要在文化产业“引进来”与“走出去”的过程中实现文化的相互欣赏和相互融合,尊重当地文化进行文化产品的创新设计。
在“一带一路”战略下文化产业该往什么方向发展? 北京朝方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峰 谈到茶文化和丝绸文化的“走出去”。他坦言,在这个过程中,遇到了不少问题,最主要的是缺少政策的支持和龙头企业的引导作用,要通过产业投资、创投投资等方式进行合理的政策引导。
对此, 北京中视东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素梅 认为,政策的引导必须遵循市场的需求和规律,只有市场才能了解不同国家当地人民的需求。当前我国文化产品在全球文化市场的占有率还比较低,文化产业要想“走出去”,必须要依靠市场的力量。
魏鹏举建议,可以实行“丝路公共工程艺术计划”,挖掘丝路文化的渊源,并进行现代呈现。将丝绸之路的文化特点和历史底蕴赋予更多的内涵和附加值,不仅提高了文化的经济效益,也彰显了文化的社会效益。
3. “互联网+”如何创新业态
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互联网+”首次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亮相,便引发热议。“互联网+”代表着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在这种经济形态下,互联网在生产要素资源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可以得到充分发挥,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也将深度融合于经济社会各领域之中,提升实体经济的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实现工具的经济发展新态势。
如今,多数人的生活都离不开互联网。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49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47.9%。互联网凭借如此高的普及率改变着人们的生活习惯,也为“互联网+”的经济构想提供了无限的想象空间。而具体到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息息相关的文化产业,“互联网+”又将为其发展带来哪些改变呢?
在金元浦看来,“互联网+文化产业”意味着文化和科技的高度融合。“如果说创客空间讲的是草根创业,那么‘互联网+’则将从更高的层面上对国家的整体经济发展带来巨大变化。过去,我国的文化产业发展寄希望于政府部门,但在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的情况下,完全依赖政府扶持也有弊端。比如我国动漫产业的很多从业者盯着政府补助,导致真正好的创作不能被激发出来。”金元浦认为,“互联网+”可以引导文化产业更贴近市场,市场化的发展方向能实现文化产业从以政府部门引领的自上而下发展模式向以企业为主自下而上发展的转变过程。
过去一年,以阿里巴巴、腾讯、百度三巨头为代表的大型互联网企业频频将触角伸到文化产业领域。以阿里为例,收购文化中国、注资恒大、入股优酷土豆、入股光线传媒……阿里加码文化产业的动作着实让人应接不暇。大型互联网企业对文化产业的“偏爱”,也为文化产业的投融资方式带来了转型期盼。
金元浦表示,“互联网+”突破了产业的界限,实现了更高端的文化产业投融资方式。一直以来,因为牵涉到人才、创意等许多难以估量的无形资产,文化企业的发展都受到融资难问题的困扰。而大型互联网企业的进入,改变了这一困局。
刘德良认为,“互联网+”呈现出的一个趋势是以内容和软件推动硬件设备的升级和转型,这将成为未来新的发展方向,“现在许多互联网企业生产手机,他们都是以软件和内容去推动智能手机的升级、创新。在智能汽车领域也有百度、阿里巴巴等互联网企业的参与,核心也是利用内容加软件的形式来推动汽车生产。”他认为。未来,智能手机、智能汽车、智能穿戴设备、智能家居等都有很大的市场,而这些产业与文化产业的结合,将推动硬件和内容的结合,可以创造出无限的想象空间。
李丹阳表示,“互联网+文化产业”的发展目标是在信息化、物联网、智能化的大环境下,实现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创意设计等产业的横向打通,再利用孵化器模式和创投模式融合的新业态,实现文化产业的高速发展。
链接
我国文化产业政策环境不断优化
政策性文件
1.《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4年2月发布,提出了增强创新动力、强化人才培养、加大财税支持等措施。
2014年3月发布,提出了明确支持重点、加大财税支持、强化金融服务、完善服务保障等举措。
3.《国办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
2014年4月发布,主要涉及财政税收、投资融资、资产管理、土地处置等多方面支持政策。
2014年6月发布,提出了加大电影精品专项资金支持力度、通过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电影产业发展等举措。
5.《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
2014年3月发布,其中提出创新符合文化产业发展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与服务,加强组织实施与配套保障。
财税实施细则
1.《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
2014年11月发布。其中指出,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可享受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2.《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
2014年11月发布,对从事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的文化企业,按规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14年12月印发,对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外提供文物、遗址等的修复保护服务免征营业税。
行业发展政策
2014年7月印发,提出要高度重视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增强创新发展能力、打造良好发展环境、健全金融服务体系等。
2014年8月印发,以多项保障措施全面推动我国特色文化产业发展。
2014年4月印发,其中明确要开展数字化转型升级标准化工作、提升数字化转型升级技术装备水平等。
2014年11月出台,文件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管理思路、管理政策进行了重大完善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