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环保局开展2016年春季环保执法大检查

16.03.2016  13:02

  为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结合工作实际,郯城县环保局制定了《2016年春季环保执法大检查方案》,全面开展2016年度春季执法大检查,主要检查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2015年度环境保护大检查“回头看”。对2015年度排查出的249家企业的448条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是否按照要求整改完成。 

  (二)2015年度环境行政处罚后督察。对2015年度135个行政处罚案件做出的行政命令落实情况进行后督察,重点检查是否按照要求整改完成。 

  (三)畜禽养殖检查。《全县水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通报》的235家畜禽养殖场,重点检查是否清除养殖场周边沟渠内的畜禽养殖废弃物,是否拆除取缔养殖大棚。 

  (四)农村连片整治检查。2011年至2013年度,25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项目,重点检查项目是否正常运转。。 

  (五)工业企业检查。对依托污染源普查和环境统计数据确定的274家工业企业,开展全面检查。其中包括:1、涉废水、废气、重金属重点企业。主要为电力、水泥、化工、屠宰、食品、造纸、印染、铝型材、污水处理等行业企业;2、危险废物方面。纳入管理的25家涉及危废企业;3、辐射安全方面。纳入管理的29家涉及放射源的单位;4、环境安全方面。涉及环境安全的企业。主要检查项目手续、治理措施、生产装置、在线监测、无组织排放、环境安全、固废管理、环境信息公开和环境管理制度9个方面的内容。 

  集中检查日期为3月14至31日,确定了以下检查要求: 

  (一)细致全面排查。此次检查任务重、时间紧,我们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对照检查内容,全面细致排查,确保检查不走过场,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要通报至各乡镇政府。 

  (二)注重收集有关档案资料。利用此次检查契机,收集企业环评批复、验收等档案资料,严格按照“一企一档”、“一年一档”的要求,建立完善监管档案资料。 

  (三)利用好移动执法终端。需要下达监察意见的,利用移动执法终端的移动执法系统填写监察意见,并现场打印,经检查组全体人员签字后下达。同时要使用执法记录仪、微博等手段,把“执法留痕”落到实处。 

  (四)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可以现场立案的现场制作笔录,立案处罚。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联系县公安局食药环大队联勤联动。 

  (五)全面推进环境信息公开。督促市控以上企业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进行信息公开。同时,督促所有排污单位实行问题“双晒”公开(晒企业治污情况、晒环保监管情况),在厂门口显著位置设置固定公示栏,对企业自查、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要求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