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召开保障2017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视频会议
为深入学习全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决策部署,总结工作,分析形势,明确任务,对做好2017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动员部署。12月13日,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十二个成员单位联合召开2017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视频会议。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韩金峰出席会议并作动员部署讲话;济南、济宁两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志作了重点发言;省财政厅总会计师袁培全、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巡视员卢晓栋、省总工会副主席赵立群出席会议并发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房波主持会议。
针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韩金峰提出以下三点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维护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对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指示,全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出重要部署,要求确保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准确把握当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今年以来我省开展了两次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共追发农民工工资待遇9.21亿元,处置群体性事件188起,曝光用人单位88家。同时,为推进工作,我省还开展了两次督导检查,推动化解了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出问题。我省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措施有力,效果显著,形势稳定可控。同时,当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面临的压力依然很大,形势依然严峻。随着元旦、春节临近,预计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将进一步凸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面临的形势比往年更加严峻,任务更加艰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准确把握面临形势,把这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采取更加有力、更加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春节前的治欠保支工作,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报酬。
三、全力以赴做好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措施一:扎实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将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建设施工企业,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钢铁、煤炭等产能过剩行业作为检查重点,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或欠薪隐患,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专人负责,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限时化解,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销账。继续将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工资支付情况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及时发现、切实解决由政府拖欠工程款引发的欠薪问题,为全社会作出表率。逾期未解决的,要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要求,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化解过剩产能任务较重的地区,要密切关注产能过剩企业存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多方筹措资金妥善予以解决。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首问责任制,认真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举报投诉案件,做到依法及时调查处理。各市要充分利用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平台和省级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平台,接收和处理农民工欠薪案件,实现农民工一点举报投诉,全省联动处理。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将协调指导跨地区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查处工作,对重大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必要时直接进行查处。
措施二:加大对欠薪违法行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对农民工举报投诉或检查发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要及时立案,纳入劳动监察执法程序,依法快速处理。对逾期不支付的,要依法责令加付赔偿金,并处以罚款,拒不支付的,要移交法院强制执行。要将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和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情况,列为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的重要指标,凡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一律纳入不诚信企业行列。我省最近要印发《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明年1月起正式实施。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企业,在依法处理的同时,要按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及时向社会公布,并纳入违法失信“黑名单”,强化部门联合惩戒,使欠薪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尽快调查核实,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并协助公安机关查明犯罪事实,配合检察院、法院做好受理、起诉和审理等工作,坚决做到违法事实没有查清绝不放过,劳动者合法权益没有维护绝不放过,涉案嫌疑人没有归案绝不放过,保持对欠薪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要适时曝光一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典型案件,对恶意欠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各市要高度重视宣传舆论工作,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突出正面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保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氛围。
措施三:依法快速调处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充分发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等各类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的争议,及时进行调解,努力把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进一步畅通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对农民工申请仲裁的欠薪争议案件,要优先受理、优先开庭、及时裁决。对涉及10人以上的集体欠薪争议,要当天立案、尽早结案,其中人均涉案金额1000元以上的案件,仲裁委员会主任要挂牌督办。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案件,要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处理;对符合裁决先予执行条件的案件,可以根据农民工的申请,裁决先予执行,帮助农民工尽快拿到被拖欠的工资。要继续通过流动仲裁、设立派出仲裁庭、协调法律援助机构设立法律援助点等方式,为农民工维权提供便捷服务。
措施四:切实落实工作责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涉及多个方面,必须加强协调配合,落实各方责任,形成政策和工作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本地区、本行业发生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要亲自抓、直接管,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初期,解决在基层,对处置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积极履行牵头责任,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欠薪易发行业的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及时查处督办本领域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要加强督导检查,2017年元旦前,将结合全省打击非法用工等违法犯罪活动综合治理和全省综治检查考评工作,分片包干,督促检查各地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2017年春节前,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各地贯彻落实国办发〔2016〕1号、鲁政办发〔2016〕41号文件精神、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各市也要加强定期调度,逐级开展督促检查,严格问责制度,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和责任。
韩金峰表示,做好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一定要坚定信心,迎难而上,狠抓落实,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让广大农民工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向省委、省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